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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境外投资向发改委立项申请流程

时间:2024-09-06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主要涉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部及相关地方商务部门(商务部门)、相关地方外汇管理分局(地方外管局)三个主管部门。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向发改委立项申请,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其次,向商务部审批申请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后 2 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具体流程为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 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需注册后登录),在线填报《境内主体信息表》和《境外投资备案表》,pdf 格式扫描、上传所有备案材料。如设立并购类企业需先按照系统红字提示要求进入备案(核准)报告 — 左侧第一项备案(核准)— 并购事项前期报告 — 填报 — 填写表格上所有内容 — 保存后,才能填报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表。上传电子版材料:申请证书选择本次备案项目 — 操作 — 上传电子版文件 — 保存 — 上报。
‎最后,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备案手续完成之后,需要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整个流程耗时将近 2 - 3 个月,办理成功后会得到两份分别由商务部和发改委颁发的证书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如果是涉及敏感行业,无论项目投资金额大小,一律提交商务部和发改委进行核准。


企业境外投资向发改委立项申请流程


企业境外投资向发改委立项申请,首先要明确审批权限问题。中方投资额 10 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以及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 20 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除上述需核准的项目外,其它境外投资项目向发改委备案即可。其中,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地方发改委备案。


对于申报流程,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通过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备案申请相关文件。属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应同时在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和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发展改革委 “3698” 服务旗舰店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并将对应的纸质申请材料送交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办事窗口或寄往省发展改革委。属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应通过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并将对应的纸质申请材料送交市发展改革委外资处。


申报要点包括每个 ODI 主体均要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共同开展项目,应当由投资额较大一方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提出核准、备案申请,如投资额相等,应当协商后由其中一方提出核准、备案申请;ODI 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投资企业投资的,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层层追溯;保证投资资金来源的真实合规。


企业境外投资向商务部审批申请发证流程


企业境外投资向商务部审批申请发证,首先要明确审批权限。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限制类项目,由商务部审批;鼓励类非敏感项目中,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上,由商务部备案;中方投资额 1 亿美元以上(含 1 亿美元)3 亿美元以下的,由省商务厅备案;中方投资额 1 亿美元以下的,由市商务局备案。


申报流程为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上填写备案申请,上传电子版文件,同时将纸质文件提交至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政大厅进行审核。


ODI 信息报告制度要求 ODI 主体凡按 “凡备案(核准)必报” 原则,及时报送关键环节信息,主要包括确定并购意向后,报送《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在建项目进展报告;境外再投资完成后,报送《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定期月度、年度信息,按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报送;重大不利事件、突发安全事件也需及时报送。


企业境外投资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备案流程


国内企业应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为其办理。投资金额 500 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具体流程为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 2 年在境外开展投资。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涉及哪些主管部门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主要涉及三个主管部门,分别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外汇主管部门。


在目前的境外投资实践中,商务主管部门与发改委的境外投资审查原则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互为前提的情况,可以分别报送。在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备案通知书》后,境内企业方可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证书有哪些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证书主要有《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印制并盖章,实行统一编码管理,是企业境外投资获得备案或核准的凭证,按照境外投资最终目的地颁发。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证书是国内企业境外投资的通行证,拥有了这个证书,才能说明境外投资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能反映企业是否重视与政府机构、商业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企业自身的声誉。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登记的流程主要包括向发改委立项申请、向商务部审批申请发证、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备案三个环节。首先,企业要根据投资项目的情况确定向哪个层级的发改委申请立项,提交相关文件并经过审核。然后,向商务部申报,根据审批权限和流程进行备案或核准,并报送相关信息报告。最后,凭借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核准文件,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备案,在银行和外管局的监管下办理资金汇出手续。整个流程需要企业认真准备材料,确保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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