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中长期外债资金用途发生变更,企业应如何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若中长期外债资金用途发生变更,企业可按以下步骤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1. 提交变更申请:企业应当在资金用途变更情形发生前,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同时可能还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相关机构。申请报告需详细阐述变更的原因、具体内容和拟采取的措施。
2. 准备变更材料:除变更申请报告外,还需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及签字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根据变更的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提供合同修订协议、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内部决策文件,以及外部合作方的同意函等相关证明文件。
3. 审核流程:相关部门首先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格式等。通过形式审查后,再进行实质审查,评估变更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4. 获取审核结果:审核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理由充分的申请作出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对理由不充分的申请,出具不予同意变更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企业根据审核登记机关要求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问题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5. 完成变更登记:企业在收到变更批准的通知后,需完成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如更新外汇登记等,并按照新的备案内容执行。同时,企业还应及时与债权人沟通,确保变更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变更完成后,企业需要继续监控外债的使用情况,并按照规定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外债的使用情况、还款计划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