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分公司ODI备案材料清单
在越南设立分公司并进行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时,需向中国商务部及相关部门提交以下材料清单。以下分为 中国境内备案材料 和 越南当地注册材料 两部分:
一、中国境内ODI备案材料(向商务部门/发改委/外管局提交)
主体资格证明
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图(zui终实际控制人说明)。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境外投资备案表》(商务部系统填报,打印盖章)。
如涉及敏感行业或国家,需提交《境外投资核准申请表》。
投资相关文件
越南分公司投资意向书或协议(如已签署)。
越南分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市场分析、投资金额、资金来源、预期收益等)。
资金来源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或企业近半年财务报表(证明资金能力)。
若为自有资金,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若为融资,需提供银行贷款意向书。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境内企业关于投资越南分公司的决议文件(需全体股东签字或董事会决议)。
审计报告
境内企业近一年的审计报告(需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其他文件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模板由商务部门提供)。
如涉及国有资产,需国资委批复文件。
流程说明:
通过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向发改委备案(涉及大额投资需核准)。
向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银行需凭备案文件放款)。
二、越南分公司注册材料(向越南当地提交)
母公司文件(需公证认证)
母公司营业执照、章程(经中国外交部及越南驻华使领馆双认证)。
母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设立越南分公司)。
越南分公司注册申请
申请表(越南投资局或省人委会模板)。
分公司名称预核准文件。
经营内容说明
分公司经营范围(需与越南《投资法》规定的行业匹配)。
越南市场业务计划书。
地址证明
越南分公司办公地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法定代表人信息
分公司负责人护照、简历、越南工作许可(如需)。
其他可能要求的文件
环保承诺书(若涉及生产制造)。
行业特殊许可证(如金融、医疗等需额外审批)。
流程说明:
向越南计划投资厅(DPI)或工业区管理局提交申请。
取得《投资登记证》(IRC)和《企业登记证》(ERC)。
完成税务、海关、社保等后续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