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境外并购香港公司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国内企业境外并购香港公司需经过多个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主要涉及以下流程和部门:
1. 境内审批/备案部门
(1)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备案: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11号令),投资主体需向发改委申请项目核准或备案。
核准范围:涉及敏感行业(如军工、跨境水资源等)或敏感地区(如未建交国家)的项目。
备案范围:非敏感类项目(大多数香港并购属于此类),需在项目实施前通过“境外投资在线管理平台”提交备案。
(2)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
备案/核准: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企业需通过“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提交申请。
一般境外投资实行备案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涉及敏感行业或地区需核准。
(3)外汇管理局(外管局)
外汇登记: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手续后,需通过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ODI)外汇登记,获取《业务登记凭证》,方可进行资金汇出。
(4)国资委(若为国有企业)
审核/备案:国有企业需根据《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5号)履行内部决策和国资监管程序,可能需报国资委备案或审核。
(5)行业监管部门(如适用)
若涉及金融、能源、通信等特殊行业,还需行业主管部门(如央行、银保监会、工信部等)批准。
2. 香港地区要求
香港公司注册处:完成并购后需提交股权变更文件(如董事/股东变更的ND2A、ND4表格)。
香港证监会:若涉及上市公司或金融牌照业务,需遵守《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并可能触发强制要约。
香港税务局:缴纳印花税(股权转让价值的0.2%)。
3. 其他注意事项
反垄断审查:若并购达到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如营业额或市场份额门槛),需向中国市场监管总局或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申报。
境外合规:需遵守香港《公司条例》及可能涉及的国际贸易规则(如美国CFIUS审查,若涉及敏感技术)。
简化流程总结
境内:发改委备案 → 商务部备案 → 外管局登记 → 国资/行业审批(如适用)。
香港:完成公司变更登记 + 税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