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外债备案的材料审批
山西省企业外债备案的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主要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NDRC)和外汇管理局(SAFE)的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地方要求执行。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备案/审核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NDRC):
中长期外债(1年期以上)需通过企业所在地省级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提交备案登记申请(部分项目需核准)。
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完成发改委备案后,需在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及资金跨境流动手续。
二、主要申请材料
1. 发改委备案阶段
基础材料:
备案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外债用途、偿还计划等);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外债合同(或意向书)的中英文版本;
还款资金来源说明及偿债保障措施;
涉及项目的需提供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特殊情形:
房地产企业需额外提供资金用途承诺(不得用于购地等限制领域);
金融机构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2. 外汇管理局登记阶段
发改委出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外债签约情况表;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说明(如适用);
其他外汇局要求的材料(如跨境收支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