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区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指南
以下是天津南开区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指南摘要,供参考:
一、备案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号)
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企业借用1年期以上外债需向国家发改委办理审核登记(原备案制升级为审核制)。
二、适用范围
企业类型:注册地在天津南开区的企业(含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
债务类型:境外发行的1年期以上外币或人民币债券、国际商业贷款等。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途径:通过“国家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在线提交材料。
材料清单: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外债用途、偿债计划等);
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外债合同(或意向书)、资金用途说明;
风险评估报告(如汇率、偿付风险);
其他需说明的文件(如涉及地方政府融资需提供合规承诺)。
2. 初审与转报
南开区发改委对材料初审后,转报至天津市发改委,终由国家发改委审核登记。
3. 审核登记
国家发改委在受理后3个月内出具《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1年)。
4. 事后报备
外债发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报送发行信息。
四、注意事项
资金用途:
不得用于投机、衍生品交易;
限制投资房地产、体育俱乐部等;
鼓励用于实体经济项目(如基建、高新技术)。
风险防控:需提供汇率、偿付能力分析及应对措施。
违规处罚:未办理登记或虚假申报将面临约谈、暂停外债资格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