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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区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指南

时间:2025-07-18

天津南开区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指南

天津南开区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指南

以下是天津南开区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指南摘要,供参考:

一、备案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号)

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企业借用1年期以上外债需向国家发改委办理审核登记(原备案制升级为审核制)。

二、适用范围

企业类型:注册地在天津南开区的企业(含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

债务类型:境外发行的1年期以上外币或人民币债券、国际商业贷款等。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途径:通过“国家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在线提交材料。

材料清单: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外债用途、偿债计划等);

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外债合同(或意向书)、资金用途说明;

风险评估报告(如汇率、偿付风险);

其他需说明的文件(如涉及地方政府融资需提供合规承诺)。

2. 初审与转报

南开区发改委对材料初审后,转报至天津市发改委,终由国家发改委审核登记。

3. 审核登记

国家发改委在受理后3个月内出具《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1年)。

4. 事后报备

外债发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报送发行信息。

四、注意事项

资金用途:

不得用于投机、衍生品交易;

限制投资房地产、体育俱乐部等;

鼓励用于实体经济项目(如基建、高新技术)。

风险防控:需提供汇率、偿付能力分析及应对措施。

违规处罚:未办理登记或虚假申报将面临约谈、暂停外债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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