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材料清单
根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的相关规定,北京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请注意,政策可能更新,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如NDRC官网或北京市发改委)确认新要求:
一、基础材料
备案登记申请表
填写《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外债金额、币种、期限、用途等。
企业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举借外债的决议文件(需全体董事或股东签字)。
外债合同或意向书
与境外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债券发行文件等(草案或终稿均可,需明确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核心条款)。
资金用途说明
详细说明外债资金用途(如项目建设、营运资金、债务置换等),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投机、房地产投资等禁止领域。
还款计划及资金来源
包括还款时间表、偿债资金来源(如经营收入、再融资等)及风险防控措施。
信用评级报告(如适用)
若发行债券,需提供国际信用评级报告。
二、补充材料(视情况提供)
项目批复文件
若外债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需提供项目核准/备案文件、环评批复等。
境内担保文件(如有担保)
担保合同、抵质押协议及担保人董事会决议(如涉及跨境担保,需额外履行外汇管理局备案)。
法律意见书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确认外债合规性及企业资质。
近三年审计报告
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偿债能力)。
境外投资证书(如适用)
若资金用于境外投资,需提供商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三、办理流程
线上申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外债备案登记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材料。
窗口递交: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北京市发改委或国家发改委(视外债额度而定)。
审核时限:通常为7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且合规)。
取得证明: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注意事项
额度限制:1年期以上外债需办理备案登记,1年期以下(含)外债需办理事前签约备案。
外汇登记:备案后需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开立外债专用账户。
资金回流:外债资金需按备案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
事后报告:外债发行或提款后10个工作日内,需向发改委报送发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