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 架构下 37 号文登记的重要性及办理指南
VIE 架构下 37 号文登记的重要性及办理指南 (11467.com)
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可变利益实体)架构是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如美股、港股)的常见模式,而37号文登记(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是该架构下境内居民个人参与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的关键合规步骤。以下是其重要性及办理指南:
一、37号文登记的重要性
合规性要求
中国外汇管理规定要求,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进行投融资或返程投资,必须办理37号文登记,否则可能被认定为“逃汇”或“非法跨境资金流动”,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资金冻结等)。
资金出入境合法化
登记后,境内居民可通过合规渠道将境外融资资金、分红或股权转让收益调回境内,否则资金无法合法入境。
VIE架构的必要前提
VIE架构中,境内创始股东通常通过境外公司(如开曼上市主体)间接持股,37号文登记是境内个人持有境外股权合法化的唯一途径。
避免法律责任
未登记可能导致境外上市主体股权结构存在瑕疵,影响上市进程,甚至引发后续监管风险(如外汇处罚、股权纠纷)。
二、37号文登记的核心内容
登记主体
境内居民个人:包括中国籍创始人、股东及通过境外公司持有境内权益的自然人(含持有境外公司期权的员工)。
特殊目的公司(SPV):通常指为境外融资或上市设立的离岸公司(如BVI、开曼公司)。
登记时点
首 次登记:在境外SPV设立后、境内权益注入(如WFOE与VIE协议控制)或境外融资(如股权发行)前完成。
变更登记:若SPV股本、股东结构或返程投资方式发生重大变化,需办理变更登记。
登记内容
境内居民个人身份信息、境外SPV结构、返程投资路径(如WFOE与VIE的关联关系)、融资计划等。
三、办理流程指南
步骤1:搭建初始架构
境内个人设立境外SPV(如BVI公司→开曼上市主体),明确股权结构。
步骤2:准备材料
个人材料:身份证、护照、境外公司文件(如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股东协议等。
业务文件:融资意向书、VIE协议(如技术服务协议、股权质押协议)。
申请表:《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步骤3:提交申请
受理机构:境内居民户籍或主要资产所在地的外汇管理局分局。
代办要求:通常需通过银行或律师事务所协助办理。
步骤4:外汇局审核
审核时间通常为10-20个工作日,通过后颁发《业务登记凭证》。
步骤5:后续操作
凭登记凭证办理境外资金调回、境内WFOE注册资本变更等手续。
四、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期权激励计划
员工通过ESOP持有境外期权或股权,也需办理37号文登记,否则未来行权或退出时可能无法结汇。
时间紧迫性
若境外融资已启动但未登记,需尽快补办,否则可能影响资金入境或触发处罚。
返程投资真实性
外汇局会核查VIE协议是否真实有效,需确保境内运营公司(VIE)与WFOE的业务关联性。
架构复杂性
多层SPV(如BVI→开曼→香港→WFOE)需在登记中清晰披露,避免因信息不透明被驳回。
五、建议
提前规划:在搭建VIE架构初期即启动37号文登记,避免因时间延误影响融资或上市。
专 业协助:聘请熟悉跨境合规的律师或外汇代理机构,确保材料完整合规。
动态更新:若后续发生增资、股权转让等变动,需及时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