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廊坊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商务部门所需材料:
1.《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需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投资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3.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章程应明确境外投资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经营管理等事项;合同或协议则需详细规定投资的具体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4.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体现企业内部对于境外投资的决策过程,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方式、股权结构等重要事项的决策。
5.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企业近期经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6.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尽职调查需对境外投资项目的背景、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可研报告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需明确投资资金的具体来源;投资环境分析评价则要对境外投资目的地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环境进行评估。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承诺所提供的境外投资相关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8.若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2.发改委所需材料:
1.核准或备案申报文件: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和申报。
2.项目申请报告:详细阐述境外投资项目的背景、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等。
3.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1.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同商务部门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资主体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与商务部门所需的财务报表要求一致。
3.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证明企业内部对该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
4.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一般由专业的咨询机构或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对项目的风险、收益等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
5.投资、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明确双方的初步合作意向和基本框架。
6.自有资金出境的,提供自有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等,证明企业有足够的自有资金用于境外投资。
7.涉及银行金融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若投资资金部分或全部来源于银行贷款等金融渠道,需提供银行的相关意向书。
8.投资决策人员签署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企业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商务部门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以确保准备的材料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