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号文解读:VIE架构下的外汇登记合规要点
一、37号文的核心适用范围
适用主体
境内居民个人(含境内机构权益持有人、境外权益上市后行权的员工等)以境内资产或权益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并通过SPV进行境外投融资或返程投资。
不适用境内机构:境内机构境外投资需依据ODI(境外直接投资)规则办理。
适用场景
VIE架构搭建:境内居民通过SPV(如BVI公司、开曼上市主体等)控制境内运营实体(通过协议控制而非股权)。
返程投资:SPV通过WFOE(外商独资企业)与境内运营公司签订VIE协议(如技术服务协议、股权质押等)。
二、外汇登记的关键合规要点
登记时点与流程
初始登记:境内居民在SPV设立或注资前(或首 次境外融资前)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补登记需说明合理理由)。
变更登记:若SPV发生重大变更(如增资、股权转让、境外上市等),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SPV解散或境内居民丧失控制权时需办理注销。
登记材料要求
需提交《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身份证明、SPV公司章程、投资协议、境内企业营业执照等。
VIE特殊要求:需披露协议控制的具体安排(如WFOE与境内运营公司的VIE协议)。
资金流动合规
出境:境内居民向SPV出资需通过合规换汇渠道(如银行ODI通道),不得隐瞒或虚假申报。
入境:返程投资资金需通过FDI(外商直接投资)路径进入WFOE,避免资金回流被认定为“热钱”。
权益激励登记
员工通过ESOP(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境外SPV权益的,需在行权前办理37号文登记,否则可能面临外汇处罚或无法变现。
三、VIE架构下的特殊风险与应对
协议控制的法律风险
VIE依赖合同而非股权控制,若协议被认定无效(如违反外资准入限制),可能导致外汇登记失效。需确保协议条款符合中国法律。
外汇监管穿透
外汇局可能穿透核查SPV终资金用途,若发现资金用于禁止/限制领域(如房地产、虚拟货币),可能要求整改或处罚。
补登记的合规窗口
历史上未及时登记的VIE架构,可通过补登记补救,但需证明合理性(如融资时间压力),并可能需缴纳罚款。
四、违规后果
行政处罚:未登记或虚假登记可能面临警告、罚款(如涉案金额30%以下)、强制调回资金等。
业务限制:违规主体可能被暂停跨境投融资资格,影响后续资本运作(如上市、分红)。
五、实务建议
提前规划:在搭建VIE架构前完成37号文登记,避免事后补办风险。
专 业协助:聘请美态国际咨询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协助起草VIE协议及登记文件,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动态跟踪:关注外汇局对VIE架构的新口径(如教育、互联网等领域是否允许返程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