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个人境外投资备案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南
一、政策框架与管理体系
杭州市对个人境外投资实行备案制为主、核准制为辅的管理模式,依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相关实施意见,明确以下核心规则:
备案制:适用于非敏感国家(地区)、非敏感行业的投资项目;
核准制:涉及敏感行业(如军 事技术、新闻传媒)或敏感国家(如未建交国家、战乱地区)的投资,需报国家发改委或商务部核准。
政策目标在于简化流程、强化合规监管,同时支持个人投资者参与全球化布局。
二、适用范围与分类标准
- 鼓励类投资
符合 “一带一路” 倡议的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合作;
跨境产业链整合、海外研发中心建设;
农业、环保等民生领域合作。
- 限制类投资
房地产、酒店、娱乐业等非实体经济领域;
使用落后产能或高污染技术的项目。
- 禁止类投资
涉及军 事技术、赌博业、色情业;
危害国家安全或违反国际条约的投资。
三、核心审批流程(备案制)
1. 材料准备
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收入流水等);
投资项目计划书(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分析、风险评估);
境外合作方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真实性承诺书(承诺资金合法、项目真实)。
2. 审核与备案
发改委初审(5-7 个工作日):重点核查材料完整性、投资合规性;
商务局复核(3-5 个工作日):确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
备案完成后,领取《境外投资备案证明》。
4. 外汇登记
凭备案证明至银行办理外汇登记,资金汇出需符合个人年度购汇额度(通常为 5 万美元 / 年)及真实性审核要求。
四、特殊情形处理
- 变更与延期
投资金额、主体、项目内容等重大变更需重新备案;
备案有效期 2 年,延期需提前 30 个工作日申请。
- 注销流程
提交《境外投资终止报告表》及项目终止证明,缴回备案证明,系统同步更新状态。
- 再投资报告
境外投资收益再投资需在完成法律手续后 6 个月内,通过杭州系统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