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37号文登记?
确定适用对象:确认是否属于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的对象,即境内居民包括个人和机构,他们计划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境外投资或返程投资。
准备所需材料: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特殊目的公司的注册文件及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
境内企业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或相关说明。
持有的拟境外投融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补充材料。
选择办理地点:根据规定,如果是以境内合法资产或权益出资,则需向境内企业注册地或资产所在地的外汇局申请;若以境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出资,则需向境内企业注册地或个人户籍所在地的外汇局申请。
提交申请并审核: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相应的外汇局或者银行(部分银行已获得授权可以直接处理此类业务),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获得批准。
完成登记:一旦审核通过,外汇局会在系统中记录相关信息,并出具《业务登记凭证》,这标志着37号文登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