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证明类
投资主体证明
境外自然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境外企业投资者:提供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需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这些文件需经过所在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并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境内被投资企业证明:提供境内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表格类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表》: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容涵盖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信息、股权结构、投资意向等。
投资协议(如有):若存在多个投资者之间的投资协议,需提供该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章程:全体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详细规定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其他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资金证明类:投资者需提供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资金流水记录、出资承诺函等。
行业准入文件(如有):若投资项目属于特定行业,且该行业存在特殊的准入要求,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准入文件或许可证书。
承诺书:投资者需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行为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授权委托书(如有):如果投资者委托他人办理外商投资备案手续,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