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办理外债备案需要准备一系列具体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企业基本信息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企业章程及修正案:反映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构成、决策机制等重要信息,以及章程的修改情况(如有)。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若未与营业执照合并,则需提供。现在多数地区已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至营业执照,可能无需单独提供。
二、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通常包括近一年或几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用于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这些报表应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加盖公章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章。
企业信用报告:由征信机构出具,用于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
还款能力证明:如银行授信文件、资产处置收入证明、外汇资金支付证明等,证明企业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
三、外债相关文件资料
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正本及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合同为外文的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需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资金用途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明确阐述外债资金的具体用途,如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等,并详细说明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计划。如用于项目建设,还需提供项目的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说明:说明企业对外债的还款安排,包括还款时间、还款金额以及还款资金的来源。
担保合同及担保人身份证明:如有担保人,需提供担保合同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确保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其他必要材料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关于申请外债的内部决策文件,需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真实性承诺函:企业承诺所提供的外债备案登记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展示企业的股权结构,便于审核部门了解企业的控制关系。
《境内机构外债信息表》《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根据外汇局要求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文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需提供相应批准文件。
法律意见书: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企业境外发债合法性的法律意见书(如适用)。
其他根据政策要求需提供的材料:如主管部门要求的补充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