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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中长期外债备案材料清单

时间:2025-07-07

廊坊市中长期外债备案材料清单

廊坊市中长期外债备案材料清单

廊坊市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时,需按照国家发改委(NDRC)和外管局的相关规定提交材料。以下是常见的备案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供参考:

一、基础材料

备案申请报告

企业正式红头文件,说明外债用途、金额、期限、币种、债权人等基本信息。

需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在有效期内。

外债合同(草案或正式文本)

包括贷款协议、债券发行文件等,需明确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安排等条款。

非中文文本需附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或企业公章)。

资金用途说明及证明材料

详细说明外债资金用途(如项目建设、流动资金等),并提供对应的支持文件(如项目可研报告、发改委批复、采购合同等)。

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投机、房地产等限制领域。

还款资金来源说明

提供还款计划及偿债能力分析(如经营收入、其他融资安排等)。

二、财务与资质文件

近三年审计报告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企业信用报告

人民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说明

证明企业外债余额未超过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上限(需符合外管局宏观审慎管理要求)。

三、审批与证明文件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借用外债的决议文件(需全体董事或股东签字)。

法律意见书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确认外债合同合法性、企业资质及备案程序合规性。

其他监管批复(如适用)

如涉及行业特殊监管(如金融、能源),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四、其他材料

真实性承诺函

企业承诺提交材料真实、合法,并承担相应责任。

代理委托书(如委托第三方办理)

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授权书。

注意事项

政策依据

根据《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3年第1号),自2023年2月10日起,企业中长期外债需通过发改委“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系统和服务”在线申报,并同步提交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

线上填报:通过国家发改委官网或“信用中国”系统提交电子材料。

线下报送: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河北省发改委或廊坊市发改委(具体层级以新政策为准)。

咨询渠道

建议提前与廊坊市发改委或河北省发改委外资处沟通,确认材料细节和新要求。

提示:外债备案政策可能调整,请以国家发改委、外管局及地方发改委的新通知为准。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如美态国际咨询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协助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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