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全流程指南
以下是南京市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的全流程指南,结合中国现行外债管理政策(以2023年最新规定为准):
一、政策依据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3〕第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
江苏省及南京市外汇管理局相关配套细则
二、适用范围
主体:南京市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含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债务类型:1年期以上的境外借款(包括债券、商业贷款、融资租赁等)
三、备案全流程
阶段1:前期准备
确定融资方案
明确外债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等
选择境外金融机构或发行市场(如香港、新加坡等)
合规性自查
外债用途需符合:
不用于房地产、体育俱乐部等限制领域
不违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
企业信用评级(如有)需满足境外投资者要求
阶段2:向南京市发改委提交初审
材料准备:
备案登记申请书(模板见国家发改委官网)
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外债合同草案或意向书(中英文版)
资金用途说明及偿债计划
近3年审计报告
境外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如发债)
提交方式:
线上:通过“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外债管理系统”提交
线下:同步报送纸质材料至南京市发改委外资处
办理时限:南京市发改委初审通常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阶段3: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
材料提交:
通过初审后,由江苏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
补充材料可能包括:跨境担保文件、法律意见书等
审核要点:
外债规模与企业偿债能力匹配性
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取得凭证:
通过后获《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1年)
阶段4:外汇登记
办理机构:南京市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所需材料:
备案登记证明
外债合同正式版
《外债签约情况表》
取得凭证:《外债业务登记凭证》
阶段5:资金跨境操作
资金入境:
通过银行办理外债专户开立
凭外汇局凭证办理资金结汇(如需)
用途监管:
资金使用需与备案用途一致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杠杆收购等
阶段6:后续管理
定期报送:
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通过系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重大变更(如债务重组)需重新备案
还本付息:
通过银行办理购汇及跨境支付
留存相关税务凭证(如利息代扣代缴证明)
四、注意事项
时间规划:全流程需预留2-3个月(含材料准备)
违规风险:未备案或虚假备案将面临约谈、罚款甚至取消境外融资资格
政策更新:建议定期查阅国家发改委及江苏省发改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