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材料汇总
以下是西宁市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所需材料的汇总指南,结合中国国家发改委及青海省相关政策要求整理,供参考:
一、核心政策依据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3〕第2号)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对地方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
青海省发改委及西宁市发改委的配套细则
二、备案材料清单
1. 主体资格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
企业新公司章程(含股权结构)
2. 外债申请文件
备案登记申请书(需说明外债用途、期限、金额、币种、利率等基本信息)
外债真实性承诺函(承诺材料真实、外债不用于负面清单领域)
3. 资金用途文件
详细资金使用计划(包括项目清单、投资明细、预期收益等)
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需提供: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如适用)
环保、土地、规划等前置批复(如涉及)
4. 财务与偿债能力证明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近期企业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出具)
偿债资金来源说明及还款计划
5. 外债合同相关文件
贷款协议/债券发行条款(草案或意向书,需包含关键条款)
担保文件(如有,需提供担保合同或意向书)
6. 其他材料
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同意举借外债的决议文件)
法律意见书(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确认合规性)
国家发改委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备案流程
网上申报:通过“国家发改委境外投资和外债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电子材料。
省级初审:青海省发改委对材料进行初审后转报国家发改委。
国家审核:国家发改委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登记证明》(特殊情况可延长)。
后续管理:企业需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
四、注意事项
负面清单:外债资金不得用于:
投机性金融衍生品交易
非自用房地产投资
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
额度限制:外债规模需与企业偿债能力匹配,原则上不得超过净资产的一定比例。
汇率风险:鼓励企业通过金融工具锁定汇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