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FDI 备案材料自查表
以下是外商直接投资(FDI)备案材料的自查表模板,供参考使用。具体内容需根据中国新法规(如《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及地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调整:
FDI备案材料自查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申报主体:_____________
备案/审批类型:□备案(一般项目) □核准(负面清单内)
一、基础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申请书
完整填写,加盖企业公章或全体投资者签署
包含投资方基本信息、投资金额、股权结构等
主体资格证明
境外投资者公证认证文件(如公司注册证书、护照等)
境内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中外合资)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符合中国《公司法》《外商投资法》规定
包含经营范围、出资方式、股权转让条款等
投资方资信证明
境外投资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二、行业专项材料(如适用)
负面清单行业
行业主管部门前置许可文件(如增值电信、教育等)
并购类项目
股权并购协议/资产购买协议
目标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鼓励类项目
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说明材料
三、合规性自查
准入限制
确认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类
限制类项目已落实股比、高管要求(如适用)
信息报告
通过“企业登记系统”完成初始/变更报告(商务部平台)
填报信息与纸质材料一致(如注册资本、出资时间)
反垄断审查(如适用)
营业额或市场份额达到标准时,已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
四、地方性要求
地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确认是否需要额外提交翻译件(非中文文件需公证翻译)
部分省份要求的环保、用地预审文件(如制造业项目)
自由贸易试验区
特殊开放政策适用性确认(如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
五、签署与提交
所有文件签字/盖章齐全
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致
备案回执打印存档
注意事项:
备案制项目通常3个工作日内完成,负面清单内项目需提前核准。
企业需在营业执照签发后20日内完成外汇登记(银行或外汇管理局)。
动态关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新政策调整。
建议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招商部门预审材料,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