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的申请应该怎样做?
境外投资备案的申请主要有以下步骤:
1.前期准备:
1.明确投资主体资格:投资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需成立满一定时间(通常建议满一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能否通过审批3),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
2.确定投资项目可行性: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风险评估等方面。准备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以证明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梳理股东背景和资金来源:明确境内股东或合伙人的背景信息,确保股东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投资能力。同时,准备好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如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贷款合同(若为贷款资金)等,以证明投资资金的真实合规。
2.材料准备:
1.基础材料:
1.投资主体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投资主体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应体现企业的财务状况,且报表中的相关数据应与备案申请中的信息一致。
3.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清晰展示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4.投资主体的投资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或相关决议等,应明确投资的国别、投资额、投资目的等关键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2.项目相关材料:
1.若为新设境外企业,需提供与境外合作方签订的投资合同或协议、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若为并购境外企业,还需提供并购合同、尽职调查报告、被并购企业的财务报表等相关文件。
2.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投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况,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
3.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所属行业,可能还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相关的许可证或资质证明等文件
1.部门审批:
1.发改委审批:申报材料提交后,发改委将对项目进行审核,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投资方向以及是否属于敏感项目等。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发改委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
2.商务部门审批:商务部门会对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商业合理性、境外企业的经营状况等。审核通过后,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外汇登记:取得发改委的备案通知书和商务部门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企业需到所在地的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银行将根据外汇管理局的登记信息,为企业办理境外投资的资金汇出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