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基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和注册信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等,用于确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
(3)企业章程及修正案:公司章程能反映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构成、决策机制等重要信息,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国(地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资料:
(1)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这些报表需经过审计,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此外,可能还需提供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如季度报表或月度报表。
(2)企业信用报告: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通常由征信机构出具。
(3)还款来源证明:说明企业未来偿还外债的资金来源,如企业的经营收入、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计划和预期收益等。
3.外债相关文件:
(1)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合同需为正本,如合同为外文,应另附合同主要条款的中文译本。
(2)资金用途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详细阐述外债资金的用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项目批准文件、采购合同等。
(3)还款计划:说明外债的还款计划,确保企业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
(4)境外发债相关文件(若涉及):如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若为境外发行债券)。
4.其他必要材料:
(1)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如果企业是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申请中长期外债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决议文件,明确表示同意申请外债以及相关的借款事项,如借款金额、期限、用途等。该文件需由董事会成员或股东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借用外债真实性承诺函: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承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外债监管系统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