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条件详解——8年专业代办
1.企业主体资格方面:
(1)注册地要求:企业必须是在重庆市注册的地方企业(中央管理企业除外)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这意味着企业的注册登记地需在重庆辖区范围内,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在渝企业若由中央直接管理,则不适用重庆的外债备案登记流程,而地方企业及其境外相关企业主体可进行申请。
(2)法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应在法律层面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独立的财产、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等,以便在借用外债后能够独立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
2.信用状况方面:
(1)无违约记录:已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状态。企业过往的债务偿还记录良好,没有出现逾期未还、拖欠利息等违约行为,这是评估企业信用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确保企业具备外债偿还能力和信用保障的基础。
(2)良好的资信情况: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能够有效管理和控制外债风险。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包括完善的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等,以确保外债的使用和偿还符合相关规定和企业的发展战略。
3.偿债能力方面:企业需要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能够按时足额偿还外债本息。这通常通过企业的财务状况来体现,如企业应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良好的现金流状况等,以保证在外债到期时具备足够的资金用于偿还。
4.资金用途方面:
(1)符合政策导向:外债资金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重点用于支持 “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领域投资,以及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民生实事和产业转型升级等。
(2)禁止性领域:不得投向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专门规定以及《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明确禁止投资的行业,如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等行业,以及一些不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领域。
5.其他特殊要求:
(1)国有企业的额外规定:国有企业发行外债需符合市、区(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并提供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包括对企业经营、负债总体状况的评估性结论,对企业境外融资风险防范方案的评价结论及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
(2)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企业应对申报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以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