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的注意事项
企业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时需要注意多方面问题。首先,商务部门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进行备案,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境外投资参照执行,非企业法人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应按照相关办法办理,在境外设立机构则不属于商务主管部门境外投资管理范畴。国内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境外投资不可以备案,国内金融企业境外投资非金融企业属于商务部管理范畴,但应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国内企业成立未满一年可以境外投资备案,但需对相关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进行说明。国内企业可以跨行业境外投资备案,若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资格资质有要求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文件。投资主体为两个以上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国内投资主体境外投资参股比例小于 10% 也可以备案。中央企业在地方的下属企业应通过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在商务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企业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时,应注意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如《境外投资备案表》填写应规范,避免股东列举不全面或不准确、中方出资币种和金额与实际不符、项目简况填写过于简单等问题。
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提交哪些资料
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提交多类资料。如果是新设境外公司,需提交《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如果是并购境外公司,需提交《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一般情况下,企业申请境外投资备案需提交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境外投资备案表》;境内投资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境内投资主体企业注册资本应大于申报对外投资额,其经营范围应与境外投资项目相关);境外设立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章程的复印件及其翻译件;境内投资主体企业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和《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此外,银行部门外汇审核所需资料包括《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外汇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境内投资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商务部核发的《境外企业投资证书》等文件原件。
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如何管理
对于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实行核准管理。敏感国家和地区通常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或内乱的国家等。企业进行敏感行业或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时,需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核准,而不是简单的备案。申请材料方面,企业需提交详细的项目信息、投资计划、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包括投资主体直接进行的投资,也包括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进行的投资。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需要提高境外投资的透明度,包括披露最终实际控制人信息等。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应当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更新,并适时调整其境外投资策略以符合新的要求。建议企业在进行敏感行业境外投资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遵守所有相关法规,考虑聘请财务顾问来帮助规划和管理投资过程中的资金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