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资料有哪些
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准备一系列资料。
‎对于商务厅 / 部核准备案,若为新设境外公司,需准备《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若为并购境外公司,需准备《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发改委核准备案(国家或省级)所需资料包括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投资主体最新的财务报表(经审计)、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需要有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自有资金证明、投资项目设计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法律文书、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银行部门外汇审核所需资料有《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外汇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境内投资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等)、商务部核发的《境外企业投资证书》等文件原件。
‎此外,各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企业基本信息、投资项目信息、投资方信息、风险评估报告等。企业在准备资料时应仔细核对当地要求,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境外投资备案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向发改委立项申请,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
‎接着,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然后,向商务部审批申请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后 2 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最后,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投资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在办理过程中,要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审核工作,确保备案顺利进行。
国家对境外投资备案有哪些政策
国家对境外投资备案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发改委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重视资金的用途和合理性。审批依据的主要原则包括: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是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是否违反国际法准则;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有利于开发国民经济发展所需战略性资源;是否符合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促进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产品、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是否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和外债管理规定;投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
‎商务部负责对境外公司投资结构、投资经营范围、投资目的地是否未建交国家、是否限制类行业等具体外投资事项进行审批或备案。要求不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能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不能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此外,对于敏感国家和地区(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 20 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