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ODI)备案在商务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如下:
一、办理资料
基础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境内投资主体的合法经营身份。
公司章程及修正案:反映企业的组织架构、股东构成、决策机制等重要信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投资相关文件
境外投资备案表:按相关部门要求填写的标准表格,详细记录境外投资的基本信息。
投资决策文件: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证明企业内部已经过合法的决策程序,同意进行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
财务相关资料
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用于评估境内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其他材料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行性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境外公司章程(若境外公司已存在):如果是新设境外公司,需提供拟定的公司章程;如果是并购境外公司,需提供被并购公司的公司章程。
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若存在与境外投资相关的合作协议、投资合同等文件,需一并提供。
二、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真实且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商务局进行审核。企业可以通过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
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或指定的提交地点。
审核与备案
商务局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主体的资格、境外投资项目的合规性、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等。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商务局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3个工作日左右)予以备案,并向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如果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商务局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后续事项
企业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境外投资活动。
企业还需按照规定向商务局定期报告境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经营状况等。
三、注意事项
政策关注: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关于境外投资的政策变化和相关通知,确保按照新要求提交申请。
信息真实准确: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规运营:在办理ODI备案及后续运营过程中,企业应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