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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并购交易中中长期外债备案流程

时间:2025-06-27

跨境并购交易中中长期外债备案流程

跨境并购交易中中长期外债备案流程

在跨境并购交易中,若涉及中长期外债(通常指1年期以上的境外借款),需根据中国的外债管理规定向国家发改委或外汇管理局备案/登记。以下是关键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适用法规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外汇局)

《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施行,取代2044号文)

二、备案核心流程

1. 事前备案(国家发改委)

适用情形:跨境并购中,境内企业通过境外发债、银团贷款等方式举借中长期外债(含1年以上)。

备案主体:境内企业或其控制的境外实体(如SPV)。

时间要求:在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外债协议(如贷款协议、债券认购协议)前,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备案,取得《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所需材料:

备案申请报告(包括并购项目说明、资金用途、债务结构、偿债计划等);

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

并购交易相关文件(如意向书、尽职报告);

外债方案(金额、期限、利率、担保等);

其他(如境外债权人资质文件)。

审核时限:国家发改委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证明(复杂项目可能延长)。

2. 外债签约登记(外汇管理局)

流程:在签订外债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外汇管理局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签约登记,获取《业务登记凭证》。

所需文件:

发改委的备案证明;

外债合同正本;

跨境并购交易背景文件(如商务部备案/核准文件)。

3. 资金跨境流动

提款:凭外汇局的登记凭证在银行开立外债专用账户,资金需按备案用途使用(如支付并购对价)。

还本付息:需通过银行办理,外汇局对资金流出进行合规性审核。

三、特殊情形处理

SPV架构:

若通过境外SPV举债并用于并购,需证明SPV由境内主体实际控制(如提供股权穿透说明)。

红筹架构企业需注意关联外债的合规性(避免被认定为境内企业隐性负债)。

资金回流:

外债资金用于境内并购时,需明确资金入境路径(如FDI通道);

用于境外并购时,需符合境外投资管理规定(如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担保安排:

境内主体为外债提供跨境担保(如内保外贷)需另行向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

四、违规风险

未备案:外债资金无法入境,或面临罚款、限制跨境融资资格;

资金挪用:未按备案用途使用外债资金可能导致强制提前还款。

五、操作建议

提前规划:外债备案需与并购交易时间表衔接,避免因审批延误影响交割。

专 业支持:建议聘请美态国际咨询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协助准备文件,尤其是复杂交易结构(如VIE、跨境担保)。

动态合规:关注政策变化(如2023年新规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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