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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流程规范

时间:2025-07-11

赤峰市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流程规范

赤峰市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流程规范

赤峰市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流程需遵循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及赤峰市的具体要求。以下是主要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备案依据

《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6号,2023年2月实施)

国家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文件

(如《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等)

二、适用范围

赤峰市企业(含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借用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外债,包括:

境外发行债券

国际商业贷款

其他形式的外债融资

三、备案流程

1. 前期准备

确定融资方案:包括金额、币种、期限、用途、还款来源等。

合规性自查:确保符合国家外债管理、产业政策、资本项目要求。

2. 提交备案申请

受理机构:通过 国家发改委在线平台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

备案登记申请表(模板见发改委官网)

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外债合同或意向文件(中英文)

资金用途说明及偿债计划

风险评估报告

其他(如境外评级报告、担保文件等)

3. 审核阶段

国家发改委在受理后 7个工作日内 出具《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或反馈补正意见)。

涉及敏感行业(如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可能延长审核时间。

4. 后续手续

凭备案证明到 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 办理外债登记。

开立外债专用账户,资金使用需符合备案用途。

四、注意事项

资金用途限制:

不得用于投机、衍生品交易。

不得置换境内债务(除非另有规定)。

鼓励用于实体经济项目(如基建、高新技术等)。

风险防控:

汇率、利率风险应对方案需明确。

资产负债率过高企业可能被重点审核。

赤峰市地方要求:

建议提前与 赤峰市发改委 或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 沟通。

部分项目需同步提交自治区发改委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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