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材料要求与操作指引
一、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发改委《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2023 年第 56 号令)及北京市地方实施细则,在京注册企业(含其控制的境外分支机构)借用 1 年期以上外债,需通过网络系统提交材料并完成审核登记。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金用途明确的实体经济项目,严禁资金投向投机领域或新增隐性债务。
二、核心材料清单
- 基础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版)复印件(加盖公章),体现企业合法存续状态;
公司章程及最新修订记录,需反映股权结构及决策机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用于核验主体资格。
- 财务与信用证明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企业信用报告(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出具),需包含近三年无违约记录的证明;
还款能力分析报告,涵盖现金流预测、偿债资金来源及担保措施(如有)。
- 外债方案文件
外债申请书,明确币种、规模、利率、期限、资金用途及还款计划;
借款合同草案(含外文合同翻译件),需注明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条款;
资金用途证明材料,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采购合同或研发立项文件。
- 合规性与风险文件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需载明外债规模、用途及风险防控措施;
真实性承诺函,声明材料无虚假记载并承担法律责任;
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方案,说明对冲工具选择及实施计划。
-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担保合同及担保方资质文件(如有第三方担保);
特定行业资质证明(如房地产企业需提供项目备案证、金融机构需持牌经营许可);
发改委或商务部门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批复文件(用于境外项目融资)。
三、资质条件与审核要点
- 企业准入标准
依法设立且经营满三年,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财务报表未被出具否定意见;
具备健全的外债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专职团队与应急机制。
- 材料审核重点
资金用途合规性:核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如绿色经济、科技创新);
项目可行性:评估预期收益与偿债覆盖率,要求项目投资回报率高于融资成本;
结构合理性:外债币种与收入币种需匹配,避免汇率错配风险。